河北冀翔通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河北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通信系统日常维护服务
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河北冀翔通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河北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通信系统日常维护服务已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河北冀翔通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河北冀翔通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现对该项目的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双信封形式,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分法。
2.1 项目概况
河北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通信系统为集团高速公路机电系统的基础组成部分,为高速集团各类网络业务提供传输通道,是机电系统最重要的底层支撑系统。
目前通信系统已经运行了十四年,集团委托冀翔通公司对通信设备、通信光缆、IP网络设备进行统一的管理和维护,以保证通信系统的正常运行。
河北高速公路集团通信系统由SDH(Synchronous Digital Hierarchy,同步数字体系)通信网、OTN(optical transport network,光传送网)通信网、IP(Internet Protocol Address,互联网协议地址)网、光缆、网络管理软件台组成。
服务地点:甲方指定。
服务期限:合同签订后1年。
2.2招标范围:本次招标为河北冀翔通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河北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通信系统日常维护服务,详见发包人要求。
2.3 质量要求:合格。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满足本招标公告附件1要求的资格审查条件。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形式投标。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4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不含分公司,下同)和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不含分公司,下同)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12月11日15:00时至2025年12月17日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台(http://www.hebztb.com/)”的“招标通投标管家”客户端(投标管家下载方式:招标通首页-下载专区-投标工具)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
5.1本项目招标人不组织现场踏勘,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5.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12月22日9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河北CA数字证书登录“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台”将加密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应为使用“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台”投标文件编制工具制作并完成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递交时间即为电子投标文件完成上传时间。招标人定于2025年12月22日9时00分在河北宏信招标有限公司1426会议室(石家庄市新华区合作路68号新合作广场B座14层)举行开标会。
招标人不再邀请投标人参加现场开标,投标人在开标时间可以登陆“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台(http://www.hebztb.com/)”开标直播大厅观看开标视频直播,并通过登陆“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台”网上开标大厅按时完成投标文件解密、确认工作。
5.3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电子交易台完成上传的、未按要求进行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冀翔通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网站(http://jxt.hbgs.com.cn/tzgg/)、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台(http://www.hebztb.com/)上发布。因轻信其他组织、个人或媒体提供的信息而造成损失的,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概不负责。
招标人:河北冀翔通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地 址:石家庄高新区珠峰大街111号华山商务中心15层
联系人:孙女士
电 话:0311-66620723
招标代理:河北宏信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石家庄市新华区合作路68号新合作广场B座14层
联 系 人:崔旭刚、白春慧、常泳波
电 话:18633804282
8.附件
附件1:资格审查条件
附件2:评标办法前附表
附件1:资格审查条件
资质等级要求 |
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 具备综合代维乙级及以上或通信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
业绩要求 |
近3年内(2022年12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具有一项合同金额200万元(固定金额合同以合同金额为准,框架合同以框架订单合计为准)及以上的通信线路维护服务项目业绩。 |
信誉要求 |
投标人在近一年(2024年12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不曾在通信线路维护服务项目中违约而被逐或因投标人自身的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 |
信誉要求 |
投标人需在河北省11个地市(张家口市、承德市、秦皇岛市、唐山市、廊坊市、保定市、沧州市、衡水市、石家庄市、邢台市和邯郸市),每个地市至少配备4名技术人员。 |
附件2:评标办法前附表
条款号 | 评审因素与评审标准 | |
1 | 评标办法 |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本章第2.2款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1-3中标候选人。综合评分相等时,评标委员会依次按照以下优先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 (1)评标价低的投标人优先; (2)服务方案得分较高的投标人优先; (3)投标人近3年内满足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条件)要求的业绩累计金额高的优先。 通过第一信封商务、技术文件评审的投标人少于3个的,评标委员会可以否决全部投标;未否决全部投标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在评标报告中阐明理由;通过第二信封报价文件评审的投标人少于3个的,评标委员会可以否决全部投标;未否决全部投标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在评标报告中阐明理由并推荐中标候选人。 |
2.1.1 2.1.3 | 形式评审与响应性评审标准 | 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标准: (1)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字迹清晰可辨: a.投标函按招标文件规定填报了项目名称、补遗书编号(如有)、服务期限; b.投标文件组成齐全完整,内容均按规定填写。 (2)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的签字、投标人的单位章盖章齐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3)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供了投标保证金。 (4)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代理人签署投标文件的,须提交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的签字盖章符合招标文件规定,授权委托书只能授权给一名委托代理人。 (5)投标人法定代表人亲自签署投标文件的,提供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签字盖章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6)投标人未以联合体形式投标。 (7)同一投标人未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文件。 (8)投标文件中未出现有关投标报价的内容。 (9)投标文件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未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限。 (10)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 (11)权利义务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a.投标人应接受招标文件规定的风险划分原则,未提出新的风险划分办法; b.投标人未增加发包人的责任范围,或减少投标人义务; c.投标人未提出不同的支付办法; d.投标人对合同纠纷、事故处理办法未提出异议; e.投标人在投标中无欺诈行为; f.投标人未对合同条款有重要保留。 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评审标准: (1)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字迹清晰可辨: a.投标函按招标文件规定填报了项目名称、补遗书编号(如有)、投标价(包括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 b.投标文件组成齐全完整,内容均按规定填写。 (2)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的签字、投标人的单位章盖章齐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3)投标报价中的报价未超过招标文件设定的最高投标限价。 (4)投标报价中报价的大写金额能够确定具体数值。 (5)同一投标人未对同一标段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报价。 (6)报价清单中的投标报价与投标函大写金额一致。 |
2.1.2 | 资格评审标准 | (1)投标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2)投标人的资质等级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3)投标人的类似项目业绩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4)投标人的信誉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5)投标人的人员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4)投标人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和1.4.4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
条款号 | 条款内容 | 编列内容 |
2.2.1 | 分值构成(总分100分) | 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分分值构成: 商务部分:10分 技术部分:40分 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评分分值构成: 评 标 价:50分 |
2.2.2 |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 评标基准价的计算: 在第二信封开标现场,招标人将当场计算并宣布评标基准价。 1、评标价的确定: 评标价=投标函文字报价 2、评标价均值的计算: 除按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5.2.4项规定开标现场被宣布为不进入评标基准价计算的投标报价之外,所有投标人的评标价去掉一个最高值和一个最低值后的算数均值即为评标价均值(如果参与评标价均值计算的有效投标人少于5家时,则计算评标价均值时不去掉最高值和最低值)。 3、评标基准价的确定: 评标价均值直接作为评标基准价。 评标基准价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应对招标人计算的评标基准价进行复核,存在计算错误的应予以修正并在评标报告中作出说明。除此之外,评标基准价在整个评标期间保持不变,不随任何因素发生变化。 |
2.2.3 | 评标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 | 偏差率=100%×(投标人评标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 |
3.6.1 | 信息查询 |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应对以下信息进行查询: 评标委员会评标时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和“信用中国”网站对投标人的信用情况进行查询,若投标人存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不含分公司)或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均不含分公司)情形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如投标人未提供相关网页截图或所附截图与复核结果不一致,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投标人应当及时核查并更新政府网站公开的相关信息,并承担由于信息填报不完整或者不准确等原因导致投标可能被否决的后果。相关信息由投标人填报的,其真实性由投标人负责,经查证与事实不符的,视为投标过程中的弄虚作假行为,按相关规定处理。 |
评分细则
条款号 | 评审因素 | 评分因素权重分值 | 各评分因素细分项 | 分值 | 评分标准 |
2.2.4(1) | 商务部分
| 10分 | 投标人业绩 | 10分 | 满足投标人须知附录2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条件)得6分。 每增加一项满足投标人须知附录2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条件)得业绩加2分,最高加4分。 |
2.2.4(2) | 技术部分 | 40分 | 总体服务方案 | 15 | 科学合理,得13.1-15分; |
较合理,得9.1-13分; | |||||
基本合理,得9分; | |||||
管理理念、方式和制度 | 10 | 目标明确、方式合理、制度详细,得8.1-10分; | |||
较明确、较合理、较详细,得6.1-8分; | |||||
基本明确、基本合理、基本详细,得6分; | |||||
人员的配备及培训 | 10 | 配备齐全完整、素质高,培训内容丰富,得8.1-10分; | |||
配备较齐全、素质较高,培训内容较丰富,得6.1-8分; | |||||
配备基本齐全、素质一般,培训内容一般,得6分; | |||||
服务质量保证措施 | 5 | 措施合理;得4.1-5分; | |||
措施较合理;得3.1-4分; | |||||
措施基本合理;得3分; | |||||
2.2.4(3) | 评标价 | 50分 | 评标价得分计算公式示例: (1)如果投标人的评标价>评标基准价,则评标价得分=F-(投标人投标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100×E1 (2)如果投标人的评标价≤评标基准价,则评标价得分=F+(投标人投标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100×E2 其中,F=50;E1=0.2;E2=0.1;评标价最低得分为0分 评标价得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 ||
注:1、评委打分保留一位小数,技术部分评审因素细分项缺项则该项得0分。
2、各评分因素得分应以评标委员会各成员的打分均值确定,评标汇总得分保留 2 位小数。